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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 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处 发布日期:2024-09-11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关部门及直附属单位岗位管理
(一)固定岗位
1.岗位申报。固定岗位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以学生工作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公共服务等为主,每月平均上岗工时原则上不超过40小时。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9月14日前登录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勤工助学系统申报岗位。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财务预算及用工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各单位岗位申请情况进行审批。
3.岗位聘用。各有关单位招聘勤工助学学生倡导公开竞聘、择优录用原则。招聘结束后组织学生在系统中进行申请并及时审核。
4.用工考核及报酬信息维护。用工单位按月进行考核,每月30日前维护学生酬金信息,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月上旬发放上个月勤工助学酬金。
(二)临时岗位
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可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各单位在固定岗位无法满足工作需求,或有重大、紧急工作事务需要学生临时协助时,可根据情况,于用工前1周登录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勤工助学系统申报岗位,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用工。
二、学院岗位管理
各学院根据本科生资助专项经费和工作实际自主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勤工助学系统中,做好岗位设置、聘用、用工考核及报酬发放信息维护工作,各学院应于9月17日前完成本学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
三、工作要求
(一)勤工助学酬金标准按照《关于调整本科生勤工助学酬金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原则上不允许超过标准向学生发放勤工助学酬金。
(二)各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学生的相关岗前培训和日常教育管理,着力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
(三)各单位在勤工助学岗位招聘中,应优先录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用工单位聘用勤工助学岗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比不低于50%。
(四)各单位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完成后,学校将统计各单位岗位信息,通过“西农阳团”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各单位勤工助学岗位招聘信息,有意愿符合条件学生均可在勤工助学系统中提出申请,各单位相关负责人要及时受理学生申请信息,确保公平公开公正。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