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所)党委(党总支):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违规违纪学生严管厚爱实施办法(试行)》已经2020年6月2日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党委办公室
2020年6月4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违规违纪学生严管厚爱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好“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的教育理念,落实好“严管就是厚爱”的工作思路,提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强对违规违纪学生的跟踪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引导违规违纪学生深刻认识并主动改正自身错误,帮助违规违纪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学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或处理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籍在校全日制学生。因违反学院(系、所)内部纪律规定受到处理的学生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工作原则及内容
第三条 违规违纪学生的跟踪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教育和约束并重,突出家校协同、纪律约束、思想教育、关怀帮扶、正向激励的工作原则,引导违规违纪学生努力向上向善向好发展。
第四条 学工部门统筹部署安排违规违纪学生的跟踪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学生所在学院(系、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学生分管辅导员为第一责任人,学生班主任(研究生导师)为共同责任人。同时各学院(系、所)要注重家校协同开展相关工作,动员学生家长参与到违规违纪学生的跟踪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中来。
第五条 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要根据学生违规违纪行为性质和情节,按照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的原则,在学生受到处分或处理后及时开展谈心谈话、行为矫正及提供帮扶指导,帮助学生剖析思想根源、深刻认识错误、疏解心理压力、提出改正意见,跟踪关心关注学生的思想和行为表现。
第六条 与违规违纪学生谈心谈话要做到两个“四必谈”并做好记录,四个必谈时间:学生受到处分或处理后的当天或次日进行第一次谈心谈话,一个月后进行第二次谈心谈话,一个季度后进行第三次谈心谈话,处分期满前进行第四次谈心谈话。遇到法定节假日或寒暑假,谈话时间可以顺延;四个必谈内容:学生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思想认识,学生对改正违规违纪行为的设想,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中有哪些困惑或问题,学生的学业和职业发展规划。
其中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学生的“四必谈”工作,各学院(系、所)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要高度重视、主动参与,会同学生分管辅导员或单独完成至少两次面对面谈心谈话。
第七条 在做好与违规违纪学生谈心谈话工作的基础上,各学院(系、所)要针对违规违纪学生的不同情况和特点,建立“一对一”帮扶台账,有针对性地制订教育引导措施,组织处分期内的违规违纪学生集体学习思想政治理论和校纪校规、开展公益劳动或志愿服务、书面汇报思想动态等并填写《违规违纪学生跟踪教育管理情况登记表》(附后),其中集体学习思想政治理论和校纪校规每月不少于2个小时;参加公益劳动或志愿服务每月不少于2个小时;书面思想汇报每季度至少提交一次,字数不少于500字,帮助学生树立集体主义意识和规矩意识,深刻认识自身错误行为并及时改正。
第八条各学院(系、所)要建立学生面警示教育制度,及时在学生面上开展校纪校规警示教育,做到“处分一个学生、教育一个群体、实现一个警示目标”,过程中注意保护学生隐私、维护学生权益,不得歧视和区别对待违规违纪学生,彰显学生思政工作的教育力度和温度;要认真梳理总结分析学生违规违纪情况,研判学生思想动态和行为特征变化,形成违规违纪学生跟踪教育和管理服务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
第三章 结果运用
第九条 违规违纪学生在处分期内参加集体学习思想政治理论和校纪校规、从事公益劳动或志愿服务、提交书面思想动态汇报等情况,作为学生处分期满学院(系、所)研究是否解除处分时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各学院(系、所)对违规违纪学生的跟踪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成效纳入院系学生工作考评。
第十一条 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履行违规违纪学生跟踪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责任、落实具体工作任务情况以及工作成效纳入辅导员、班主任年度工作考核。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党委学工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违规违纪学生跟踪教育管理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