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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璐、郑文倩 发布日期:2021-10-18 浏览次数:
各学院(所):
为科学全面了解我校2021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帮助学生适应新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开展“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试点测评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2021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2021级本科生、研究生
二、网络测评时间
2021年10月20日-25日
三、参测方法
采用教育部“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学生通过手机扫码,微信关注“大学生测评测评”公众号,登录系统进行测试答题。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1. 各学院(所)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组织本院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心理测评。
2.心理测评工作原则上要求统一组织、集中施测,确保学生在安静不受干扰的情况下答题。由于疫情防控需要难以满足集中施测的条件的,可根据情况通知学生自主完成网上答题。
3.各学院(所)2021级本科生辅导员和研究生辅导员要积极组织、动员和指导学生参测,提高学生的参测率和参测质量,确保测评工作顺利进行。
4.参加测评程序及指导语详见附件。
联系人:张璐 87092931
党委学工部 党委研工部 综合素质教育学院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