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综合素质教育学院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素教〔2025〕3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充实学院教师队伍,现面向全校选聘兼职教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学校党政管理干部和在编专职辅导员。
二、聘任原则
党政管理干部采取自愿报名原则,在编专职辅导员原则上须报名为兼职教师。
三、聘任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
(二)热爱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工作,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心理学、军事科学、就业指导、美育、创新创业或劳动教育等相关学科背景或工作经历。
(四)党政管理干部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四、管理与待遇
(一)兼职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教学工作规范,积极参加学院教育教学活动。
(二)学院根据兼职教师教学工作量,按照学校相关标准发放教学质量奖励。
(三)兼职教师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由综合素质教育学院负责。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应聘人员须填写《综合素质教育学院兼职教师申请意向表》(附件1),已聘任兼职教师如需调整教研室,须填写《综合素质教育学院教研室兼职教师调整申请表》(附件2)。
(二)报名截止日期为6月30日,请应聘人员将申请表交至北校区亦乐园405室。
(三)学院统一对应聘人员进行试讲考核,根据工作需求和试讲结果,选聘一定数量兼职教师并发文聘任,聘期3年。
附件:1.综合素质教育学院兼职教师申报表
2.综合素质教育学院兼职教师教研室调整申报表
综合素质教育学院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