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评价,根据学校《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实施办法(试行)》(校党发〔2020〕77号)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能力测评实施办法》(校党发〔2025〕16号)精神,现就2025-2026学年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我校2022级(动医学院本科生)、2023级、2024级和2025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测评依据
各学院须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则,根据院级实施细则进行评价。
2022级(动医学院本科生)、2023级、2024级本科生按照《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实施办法(试行)》(校党发〔2020〕77号)执行;
2025级本科生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能力测评实施办法》(校党发〔2025〕16号)执行。
三、组织机构
各学院要成立学生素质能力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测评工作,切实把测评工作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教育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测评方式
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须运用学校智慧学工应用中的“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系统。请各学院根据有关要求优化完善本单位系统,做好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的使用培训,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五、工作要求
1.测评工作要坚持客观、公开、公正,将每名学生的测评资料、加扣分情况予以公开;认真听取学生意见建议,及时答疑。
2.各学院须将测评成绩、班级排名、专业年级排名在各专业年级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20日前将测评成绩汇总通过系统提交。
3.各学院要认真核对参评学生信息,转专业及专业分流学生在原班级测评。
4.测评是对学生上一学年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全面评价,对学生的成长成才有重要指导作用。各学院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做好测评鉴定工作,并将《2025-2026学年学生素质能力测评鉴定表》或《2025-2026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能力测评鉴定表》存入学生档案。
学生工作处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