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校内勤工助学工作,发挥勤工助学育人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一)岗位性质
设有“三助一辅”岗位:
思政助育岗:聚焦思想政治教育与学生思想引领,协助开展思政相关工作。如辅导员助理、党政助理等。
学业助教岗:聚焦专业知识学习与实践能力培养,协助开展教学相关工作。如教学助理、学业小老师等。
实践助管岗:聚焦实践活动管理与实务运营,协助开展实操工作。如新媒体运营、综合助理等。
朋辈辅导员:聚焦新生入学适应与成长引导,协助开展新生管理与服务工作。如新生班主任助理。
(二)岗位类型
固定岗位: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
临时岗位: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可完成任务的岗位。
团队岗位:10人以上围绕某项工作,以团队形式参与学校教育管理服务的岗位。
二、招聘与管理
(一)岗位发布
机关部门及直附属单位岗位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定后发布;学院岗位自行发布。
(二)学生申请
学生完成岗前通识培训并测试合格,纳入勤工助学信息库后,方可报名申请岗位。
(三)聘用要求
用工单位从信息库中选聘学生,录用后由用工单位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原则开展岗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原则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比不低于50%。
(四)考核薪酬
薪酬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12元,每月不得超过40小时,用工单位按月对学生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三、工作要求
1.各用工单位于9月11日前登录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勤工助学系统完成岗位申报。用工人数超过10人的,须申报团队岗位。
2.学生于9月11日中午12:00前完成岗前通识培训及测试,并于9月12日-14日内登录系统报名。培训测试每学期仅开放一次,拟参加本学期勤工助学者务必完成,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3.机关部门及直附属单位固定岗位与临时岗位薪酬由学校承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发放;团队岗位薪酬由学校每年初划拨经费,用工单位自行考核并发放。学院岗位薪酬由学院本科生资助专项经费承担。
4.朋辈辅导员属于志愿服务岗位,由学校统一设岗。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