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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8 浏览: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校内勤工助学工作,发挥勤工助学育人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一)岗位性质

设有“三助一辅”岗位:

思政助育岗:聚焦思想政治教育与学生思想引领,协助开展思政相关工作。如辅导员助理、党政助理等。

学业助教岗:聚焦专业知识学习与实践能力培养,协助开展教学相关工作。如教学助理、学业小老师等。

实践助管岗:聚焦实践活动管理与实务运营,协助开展实操工作。如新媒体运营、综合助理等。

朋辈辅导员:聚焦新生入学适应与成长引导,协助开展新生管理与服务工作。如新生班主任助理。

(二)岗位类型

固定岗位: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

临时岗位: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可完成任务的岗位。

团队岗位:10人以上围绕某项工作,以团队形式参与学校教育管理服务的岗位。

二、招聘与管理

(一)岗位发布

机关部门及直附属单位岗位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定后发布;学院岗位自行发布。

(二)学生申请

学生完成岗前通识培训并测试合格,纳入勤工助学信息库后,方可报名申请岗位。

(三)聘用要求

用工单位从信息库中选聘学生,录用后由用工单位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原则开展岗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原则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比不低于50%。

(四)考核薪酬

薪酬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12元,每月不得超过40小时,用工单位按月对学生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三、工作要求

1.各用工单位于9月11日前登录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勤工助学系统完成岗位申报。用工人数超过10人的,须申报团队岗位。

2.学生于9月11日中午12:00前完成岗前通识培训及测试,并于9月12日-14日内登录系统报名。培训测试每学期仅开放一次,拟参加本学期勤工助学者务必完成,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3.机关部门及直附属单位固定岗位与临时岗位薪酬由学校承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发放;团队岗位薪酬由学校每年初划拨经费,用工单位自行考核并发放。学院岗位薪酬由学院本科生资助专项经费承担。

4.朋辈辅导员属于志愿服务岗位,由学校统一设岗。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