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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青年教师担任专职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25 浏览: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专职辅导员选聘办法》(校党发〔2022〕100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青年教师担任专职辅导员工作方案(试行)》(校人事发〔2024〕333号)及学校新进教师选聘有关办法,决定面向校内选聘10名左右青年教师从事辅导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2025年1月1日以后入职我校的青年教师,以2026年入职为主。

二、选聘原则

辅导员数量未达到师生比1:200的学院,研究生人数在900人以上的学院,人文社科专业所在学院,以上相关学院党委应予以高度重视并做好有组织重点推荐。其他学院有符合条件者,党委做好积极动员工作。

三、报名条件

1.中共党员,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热爱学生,有意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胜任辅导员岗位工作任务。

3.原则上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具有学生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工作职责

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创新创业教育等工作。各学院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具体任务,注重发挥优秀青年教师在学术引领、学风建设、学生创新创业指导等方面的优势。

五、应聘程序

1.个人申请、学院推荐。申请人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申请表》(见附件),并在表中“个人承诺”栏手写签名。学院党委负责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于7月10日18:00前提交纸质版申请表至党委学工部30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dyzx@nwafu.edu.cn

2.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党委学工部根据符合选聘条件的申请人情况择优选聘,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并公示三个工作日。

3.组织签订协议。公示期满后,党委学工部、用人单位与拟录用青年教师签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聘用协议书》,并报人事处备案。

六、相关要求

1.各学院党委高度重视,积极面向青年教师宣讲政策,综合考察推荐人选。各学院推荐并被录用的青年教师,原则上在本学院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

2.青年教师担任专职辅导员的工作要求、待遇与考核等相关事项,遵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青年教师担任专职辅导员工作方案(试行)》执行。其中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进教师选聘工作实施办法》(校人事发〔2025〕234号)选聘的教师,其住房待遇等按该办法执行。

联 系 人:曹姗

联系电话:029-87092498

电子邮箱:fdyzx@nwafu.edu.cn

 

附件: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申请表

 

 

党委学工部  人事处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