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部门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4-02-27 浏览次数: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科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
二、负责本科学生党建工作;
三、负责本科学生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四、负责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五、做好本科学生特殊群体帮扶工作;
六、负责本科生资助工作;
七、负责开展日常国防教育、应征入伍和民兵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学生军训工作;
八、负责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
九、负责易班中心建设工作;
十、统筹学生心理健康有关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部(处)长岗位职责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校党委和校行政的工作安排,制订全校本科学生工作计划。
二、主持召开部(处)务会议,协调全部(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负责本科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部门工作制度的制订、实施、督促和检查,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良好条件。
四、负责本科学生思想状况调查研究工作;做好校风、学风及本科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五、审查处理报告、文件、报表,正确贯彻和执行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
六、负责做好全校本科学生的各类评优和奖惩工作。
七、负责开展日常国防教育、应征入伍和民兵建设等工作。
八、负责本科学生各项资助管理和助后教育工作。
九、负责统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十、负责全校本科学生工作干部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一、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副部(处)长工作职责
一、协助部(处)长做好全部(处)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
二、协助部(处)长做好本科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状况调查,本科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制度的制订、实施、督促和检查工作。
三、协助部(处)长做好校风、学风和本科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四、组织开展本科学生的日常思想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新生入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规校纪教育和毕业生毕业教育等工作。
五、配合部(处)长做好学生工作干部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
六、协助部(处)长做好日常国防教育、应征入伍和民兵建设等工作。
七、负责做好本科学生各类评优、奖励和违纪处分工作。
八、负责做好本科学生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工作。
九、负责做好本科学生勤工助学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十、完成部(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部(处)长不在时负责全部(处)工作。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协助领导协调部(处)对外联系和部门内各科室工作。
二、负责各类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递、催办、归档及保密工作,做好重大决策的督办落实。
三、负责部(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综合性文件等起草工作。
四、负责学校学生工作例会、学工部门负责人会议、部(处)长办公会等有关会议会务工作。
五、负责部(处)人事管理及服务保障有关工作。
六、负责处理来信来函、接待来访工作。
七、负责部(处)资产登记和管理工作,协助领导做好部(处)经费的预算、决算及管理预算执行工作
八、负责部(处)印章管理工作。
九、完成部(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学生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科生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二、负责本科生教育管理数据平台建设及基本信息收集工作。
三、负责学生稳定安全隐患排查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四、负责学生急难愁盼问题“接诉即办”。
五、负责“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工作。
六、负责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
七、负责学院学生工作考评。
八、负责学生违纪处理及严管厚爱等工作。
九、完成部(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思想政治教育科工作职责
一 、负责本科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 负责学生政治理论学习及各类主题教育的组织开展。
三、负责本科生党员的培养、发展、教育管理及学生党支部建设。
四、负责学风建设及学业生涯规划指导工作。
五、负责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及荣誉校园建设。
六、负责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及易班建设推广。
七、负责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的组织开展等工作。
八、完成部(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少数民族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二、负责学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
三、负责少数民族学生骨干培养及党团建设。
四、负责开展学生意识形态领域专项谈话工作。
五、负责大学生日常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六、负责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
七、负责退役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学校民兵预备役及双拥工作。
九、完成部(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科生奖助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建档、关爱帮扶和教育工作。
三 、负责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审核和发放工作。
四、负责本科生校内勤工助学组织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校学生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国家助学贷款及校方责任险等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六、完成部(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编辑:0 终审:0